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什么?分公司能独立报税吗?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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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同学,你好~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也可以理解为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从属单位,分公司的所有财产都是总公司的。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取得都需得到国家的承认。3分公司不是实际意义的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设立程序与总公司设立程序不同,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即可。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而总公司必需有。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6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7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因此,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分公司的税款由总部一起交。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务必注意防护,少出门、多学习哦~我们共克时艰,加油!!!预祝同学和家人们都能健健康康!
2020-04-16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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