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给付受领迟延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咋理解?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经提供的给付,未为受领或未为其他给付完成所必须的协助的事实。甲丙丁在乙买了电脑,约定好5月10日送到乙的家中,乙欣然同意。乙因为自身原因,5月10号并不在家中。5月15号才回来。那么乙的这一行为就属于受领迟延。债权人(乙)对部分债务人甲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丙丁发生效力~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指示交付物权变动发生效力的时间是什么?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指示交付:转让原物返还请求权协议生效时,物权转移。比如,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借给乙公司,后来甲公司将挖掘机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这就是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协议)。然后,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让乙公司将挖掘机交付给丙,但乙公司未作答复。此时,挖掘机所有权人是王某,因为甲公司通过指示交付(王某取得了要求乙返还挖掘机的权力)的方式完成了交付。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连带债务,债权人权益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延迟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同学理解的很正确,棒棒哒~因为受领延迟是债权人的责任,不能让其他债务人去承担。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经济法基础简易交付当中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是指签订合同的时候吗?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同学都可以理解为这个种情形都是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物权发生了转移呦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同学的理解,这个考季,老师陪你呦~
基于法律行为继承取得担保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吗?
沈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同学说的这个第五项是在哪里呢?能否拍个照片老师具体看一下呢?
B选项受遗赠不是60天不登记权利就灭失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受遗赠属于事件,不需要登记的。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这两个都是说不动产物权的成立生效时间吧?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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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同学,你好1说的是物权的规则2说的是物权的规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物权和债权(合同)是两条线,合同适用自己的规则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生效吗?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包括:1第九条第二款“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必要记载事项有3个,只说了一个就发生效力了,那另外两个呢?
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可爱的同学,你好 ღ( ´・ᴗ・` ) (1)说有3个事项是必须记载的,(2)有1个事项记载了,才能发生票据法的效力,这里就是对(1)中的1个事项强调一下。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理解~学习很辛苦,要照顾好自己哦~ヾ(◍°∇°◍)ノ゙
老师,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债权人同意吗?
廖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з°)-♡的宝宝,你好是的,同学理解是对的。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快考试了~好好准备冲刺,考试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