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选项第三人取得房子所有权,乙胜诉的话是可以把房子要回去的对吧?
邹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同学的理解是对的,善意第三人即使过户了,异议登记也可以排除,从而获得所有权。例如:有一房屋登记在甲之名下,但乙认为房屋为自己所有请求甲将房屋变更登记于自己,甲不同意。此时乙只好起诉甲,要求法院确认房屋的所有权。但乙有个担心,就是在自己准备起诉的过程中,甲将房屋出卖与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即便自己最后拿到法院的判决,确认自己的所有权,由于丙是善意第三人,并且支付相应对价,也办理了过户(因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甲虽无权处分(因法院已确认归乙所有),第三人丙仍然取得所有权。纵使乙拿到法院的判决,也失去了所有权。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呢?乙可对该房屋进行“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后,即便甲卖与了善意的第三人且已办理过户手续,第三人仍不能取得所有权。皆因“异议登记排除善意取得”。祝同学学习愉快~
2021-02-16 11: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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