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的同学在按份共有中,继承,遗赠时,其他按份共有人是不能够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但还共有人之间相互转让份额,其他共有人是不得主张优先购买的。比如,甲乙丙三人对一栋房子按份共有,这时甲将其份额转让给乙,丙是不能主张优先购买的哟。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接下来也要继续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