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折旧,但这里提到要减已税前扣除金额,即计税基础=账面-折旧-已扣除额吗?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是的,可以一同理解。同学说的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折旧,应该是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方法。资产的计税基础,同学可以理解为未来税法可以扣的=原值-已经扣除的,折旧相当于已经扣除的(因为折旧受益原则,计入到管理费用等,当期或前期已经扣除掉了,未来不会再扣了),不用再加一个已扣除项。同学再理解一下,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交流,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扣除标准是5000的为什么要减“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于费用扣除额差额?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同学看的是按以前政策做的解析,今年个税已经改革,考试时候年终奖也是考的单独计税。建议同学按今年的来学习掌握。加油~
综合所得不扣减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附加扣除额吗?
裴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 在解析中最后算综合所得最后两个扣除项目就是考虑的是这个其他附列资料中的数据哦~祝你学习愉快~
大病医疗第三项分别计算扣除额不懂,有例子吗?
廖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里的意思是纳税人、配偶、子女都发生了大病医疗的情况下,每个人也是在超过15000万元的部分80000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只是子女的可以父母扣。祝同学逢考必过。继续加油哟~
计算加计扣除的时候是用折算百分之八十之后的数额来算是政策规定吗?
丁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委托境内其他机构研发:(财税[2015]119号)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境外机构研发:(财税[2018]64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如有问题欢迎继续沟通交流,加油!
算出这个5%的扣除额是1000万,实际开支销售费管理费用是950万,可以扣除是按1000万算?
龚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学习的同学你好啊这个扣除的是1000,严格按照土增的规定计算扣除。继续加油哦,还有疑惑继续和老师沟通哦
超过六个月算一年,为什么次题目购房金额计算不乘以1.05作为扣除额?
郑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з°)-♡的宝宝,你好 同学问的是以下老师截图的题目吗?这里是3月就转让了,没有超过6个月啊~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 快考试了,要坚持住哦~一定会取得好成绩呐~~
7800套里面批发和零售的是6800套, 扣除额是不是 45*80%*6800/7800 呢?
蔡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税是允许全部扣除的。 祝学习愉快!
为啥最后到手是46万,中奖100万难道不扣20%的偶然所得个税吗?
朱老师
老师已回答
一般捐赠,你的理解计算可以,100收到-40直接捐赠没有经受的捐款-14税款
对于未知房产评估费的旧房,用哪个公式计算扣除额度?
卢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同学,你好税法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 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2. 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3. 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针算。由于旧房及建筑物,存在开发成本及费用无法计算或偏低的情况。因此,税法规定,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希望有帮助到你,学习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