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的同学你好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对短期负债无需折现,所以会计中折现的最小期间为1年,如果一年到期的话可以无需折现,但是如果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折现确认利息调整,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利息调整一般只出现在企业以债务的形式募集大量长期资金的情况下才存在利息调整,例如银行的长期借款,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老师这样解释可以理解吗?有问题及时沟通,加油~
勤奋的同学,你好~张三向李四借款,是指张三是债务人,李四是债权人~保证人是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简单的理解就是当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债权人可以找保证人,因此保证人是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