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的先后,是否买卖双方当事人因为票据基础关系,经过票据行为(签发票据),再有了票据关系和票据权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 你好!产生票据关系,除了签发票据(出票),还有背书、继承、赠与等,票据具有无因性,就看票上的信息,一般是买卖关系,但是也可以不是买卖关系的。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票据法,票据权利的保全与补救的区别是什么?
张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 你好! 保全,就是防止票据上的钱拿不到,要求提供担保这些形式,保证收到钱;补救,就是票不见了,票据权利没了,怎么找回票据权利。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祝同学逢考必过,加油~
票据权利时效中对出票人的权利时效是不是和票据到期时效一样?
朱老师
老师已回答
同学你好出票人有票据义务,持票人有票据法保护的票据权利。其中,持票人没有到期完成到期提示手续,票据法上的付款请求权失效。但民事法规上保护其权益,还赋予了追索权。在法定时效内可以向出票人行驶相关权利哈不同权利下的时效规定不同,还需同学在翻阅教材关注教材中总结的时效期限祝你学习愉快!!
实现质权,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是神么意思?
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意思就是如果持票人将票据用于质押,将票据质押背书给被背书人,当被背书人取得质权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状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权益,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归还。如果同学都很明白了,麻烦帮老师点个五星好评哦,感谢~祝你早日通过考试
后来总结的时候这里变成了票据权利消灭时效?
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这个例子是来帮助同学理解“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这里想强调的是如果票据的诉讼时效已过的话,可以从民事权利的角度在民事诉讼时效期限内继续请求返还利益呢。每天坚持学习,保持进步哦~继续加油~祝同学逢考必过呀!ヾ(◍°∇°◍)ノ゙
d向c支付对价取得票据,那么d是不是享有票据权利吗?
王老师
老师已回答
亲爱的同学,你好~同学的意思是不是甲(出票人)—背书转让—a—偷—b(伪造a背书转让给b的签章)—赠送—c—背书转让-dd基于和c的真实交易取得票据权利。这是因为: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对被伪造的票据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d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的真正签章人(甲)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如果丁对价取得,丙胁迫乙取得票据,丁还享有票据权利吗?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图片案例中如果丁对价取得,丙胁迫乙取得票据,丁还享有票据权利吗?丁享有票据权利。理由:凡是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2、对价取得的情况和赵老师课前说的案例中丙偷了乙的票据,然后伪造乙签字背书给丙,丙依然享有票据权是不是一样的?只要丙是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继续加油!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哦~祝学习愉快!
老师,转让票据权利的是什么意思?背书人就是转让人吗?
P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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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感谢认真努力的你!-----转让票据权利的意思 背书就是转让-----不抛弃,不放弃,真心希望你能顺利通过考试!
票据法的大题,第一问的选项里为什么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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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同学,你好:同学理解的是正确的因为这里是今年修订的地方所以这个题的答案是根据以前的规定写的。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同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