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得范围具体有何区别?
赵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继续加油!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哦~祝学习愉快!
案结的时间是不是税务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规定的不同?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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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你好:对的同学,你的理解很正确,继续加油学习哟~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你理解,如有疑问,我们继续沟通,加油~
复议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税务行政诉讼机关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里是加处罚款。只是加处不罚,对之前的罚款是服气的,所以找的不是上一级。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税务行政诉讼是否判决是15天裁定是10天啊?
沈老师
老师已回答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辩的期限是10日哈~裁定是5日哦~再理解一下呀~有疑问欢迎随时提出哦(^ω^))加油!~
税务行政诉讼参与人中,被告不应该是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吗?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共同被告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复议案件中的“维持”,另一种是共同行政行为的“共同被告”。这两种情况都有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的参与或者责任。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这是行政诉讼B为啥对??
周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这道题已经过时,曾经旧法规定的是5人哈。祝学习愉快~如有疑问欢迎再交流呀~加油ヾ(◍°∇°◍)ノ゙
对罚款有异议,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嘛?
方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的 同学:1,对税款和滞纳金有异议,需要适用行政复议前置,并需要对税款和滞纳金交纳或者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担保。2,对罚款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是必要的前置程序。但是申请人对于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交纳罚款和加处罚款。以上希望能够帮助你理解~!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