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可以开具发票吗?要交税吗?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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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努力的同学,你好:取得赔偿款,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该赔偿款不缴纳增值税。公司可以开具收据,不能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根据上述规定,不是因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和孙老师交流,老师不是万能的,没有老师带路却是万万不能的,加油~~~
2021-01-06 0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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