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与外贸企业的免退税政策有何区别呢?

熊老师 老师已回答

准注会小天使,你好:        免抵退和免退,实际上是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两种退税计算办法,即: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的办法(俗称免退) ,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 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继续加油呀~(っ•̀ω•́)っ✎⁾⁾

2021-04-08 10:18:23 阅读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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