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同学 2019-10-19 16:32:53 550

融资租赁资产 ,这个说法该如何理解?

关于融资租赁资产,老师您好!出租人融资租赁:为什么“收回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损失补偿金”?按这个说法,当收回资产公允价值至少等于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时,不需收取损失补偿金?但未担保余值不是出租人风险自担的吗?

我觉得当收回资产公允价值不小于担保余值时,就不应该收取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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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夏老师
职称: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2019-10-19 16:37:53

关于融资租赁资产的问题,

同学,你好!

先不解释为什么,先看你的理解对不对

担保100万,是什么意思,是担保那个资产值100万的意思

所以如果没有未担保余值的情况,只要资产至于这个100万,差价就得由承租方承担

假设担保100万,未担保的还有50万,那么即承租人只对其中的100万承担责任。这个就如同债务担保中的补偿责任。

担保100万,未担保的还有50万表明收回的资产价值原本应该值150万(类似债务的总值是150万),即最后只要这个资产的损失不超过100万的情况都有承租人来承担,如果超过了100万,那么承租人最多只承担100万。

总结一下:如果收回租赁资产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则应向承租人收取价值损失补偿金

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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