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 ,这句话可以这样理解吗?
关于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这句是不是说以前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没提的折旧不再提了,直接把帐面价值拉低到一直提折旧后的金额就行了。所以没提折旧的那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后)没有计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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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这个我不理解 请指教回答

关于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条件的问题,
同学,你好!
不是这个意思
而是类似一个追溯调整的过程,但是需要和 可收回金额去做一个比较!
第二十一条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应当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二)可收回金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应当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祝学习愉快!
G**同学 追问
2019-11-04 18:48:29
分录怎么做?你把题目读懂了再回话好吗?不要拿这些条文 我懂条文

同学,你好!
你真的懂这个条文?
条文的意思是要比较可收回金额和按照正常情况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做比较,谁低就用谁来确认。
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或其他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
也可以把差异确认到贷方资产减值损失。
G**同学 追问
2019-11-04 18:58:29
你真的是没仔细看题啊 我的意思是只需按谁低确认了固定资产就行了对吗?原来没有计提折扣的部分不用重新确认进费用对不对?譬如就是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这个分录不需要做对不对?

你不用怀疑我有没有看题啊。 我分录都给你了。 我说了是类似的追溯调整,但是现在的会计规定没有明确怎么处理,但是是在我们的教材说差额可以通过“资产减值损失”来处理。所以我给你的分录是那样的。
(当然,强调一下,这个分录是根据书上的内容得出来,新的持有待售的准则胚胎的指南刚刚得到消息已经出来了,这个问题会具体分录怎么做估计是明年考试的内容,今年不会考的)
我从头到尾都在回答你的那个问题。 只是你心里设想的和我的回答看上去对不上。
所以你就误以为我根本没看你的题!
顺便说一下,因为没有配套的指南,我们也不能凭空的给你臆造一个结论出来,所以我给你的准则的原文了。
希望你可以理解。不是我们不注意看你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本身现在就没有标准的做法。

同学,你好!
你如果不满意可以直接提出来,我们会改进的。但是不要怀疑我们没有看你的题,甚至是看不懂你的问题。
祝学习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