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规定条款汇总!通俗解释工伤保险!

来源: 高顿教育 2025-03-19
      工伤保险的规定条款如下:  
    (一)工伤保险的缴费机制
  1.征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4.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的规定条款汇总  (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2)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三)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1)条件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内容
  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③康复性治疗费;
  ④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3)停工留薪期
  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④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⑤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辅助器具装配费
  3.伤残待遇
  (1)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享受伤残待遇。
  (2)内容
  ①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③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支付。
  4.工亡待遇
  (1)条件及内容
  ①职工因工死亡,或者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②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标准
  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四)工伤保险的其他规定
  1.工伤保险费用支付途径
  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2)5~6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
  (1)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通俗解释
  工伤保险,简单说就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买的“工作意外险”​。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受伤、得了职业病,或者上下班路上出车祸,工伤保险会帮忙报销医药费、发工资补贴,甚至给伤残补助金。
  举个例子:
  建筑工人老王在工地被掉落的钢管砸伤腿,住院花了5万元。如果公司买了工伤保险,这笔钱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老王还能领养伤期间的工资补贴。如果公司没买,老王就得自己掏钱看病,或者找公司索赔。
  ​工伤保险的“四大核心功能”​
  ​1.保命钱:医疗费和康复费
  ​场景: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
  ​案例:化工厂员工小李因长期接触化学品患上白血病,工伤保险承担了化疗费用和康复疗养费。
  ​2.生活保障:养伤期间工资照发
  ​场景:工伤治疗期间,员工无法工作,工伤保险按月发“停工留薪工资”。
  ​案例:快递员小张送餐途中被车撞骨折,停工3个月,工伤保险每月按他原工资的100%发放补贴。
  ​3.伤残补助:一次性赔偿+长期补贴
  ​场景:伤残等级鉴定后,工伤保险按等级发钱。
  ​案例:电工老陈因工伤失去右手,鉴定为四级伤残,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工资)和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
  ​4.身故保障:家属抚恤金
  ​场景:员工因工死亡,家属可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案例:矿工老李在矿难中遇难,家属领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约100万元)和每月抚恤金。
  ​工伤保险的“三大特殊规则”​
  ​1.企业全责,个人不掏钱
  ​规则:保费由企业全额缴纳,员工一分钱不用出。
  ​案例:某奶茶店老板想从员工工资里扣0.5%作为“工伤保险费”,被员工举报后罚款2万元。
  ​2.无过错赔偿:不管谁的责任
  ​规则:即使员工自己操作失误受伤,企业也得赔。
  ​案例:工厂新手操作机器时违规导致手指切断,工伤保险依然报销治疗费用并发放伤残补助。
  ​3.覆盖新业态:外卖员、网约车司机也受保护
  ​规则:2025年新政策明确,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若被平台强管理(如规定接单量),即使签的是“合作协议”,也能享受工伤保险。
  ​案例:外卖员小刘暴雨天送餐摔伤,平台以“合作关系”拒赔,法院判决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这些情况工伤保险不赔!​
  ​故意自残或醉酒受伤
  案例:员工聚餐喝醉后打架受伤,工伤保险拒赔。
  ​非工作原因受伤
  案例:上班时间溜出去逛街被车撞,不算工伤。
  ​私人恩怨引发的伤害
  案例:两名员工因私事在车间斗殴受伤,工伤保险不赔。
初级备考热门问题解答
初级会计证书含金量高吗?

初级会计资格证是从事会计职业的入门证书,它证明了持有人具有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这个证书的含金量不仅仅体现在求职过程中,更在于它为个人在会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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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考试不需要考生有工作经验,只要满足相应的报名条件,就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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