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MA之会计国际化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3-25
  小编导读:近年来,会计国际化在我国倍受关注,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重要课题。我国会计在国际化的道路上究竟走得多远?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哪些经验教训?今后应当向什么方向努力?这样的努力预期会带来什么样的效益?这些问题一直是有着强烈使命感的会计学者、会计准则制定者、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思考的问题。
  一、会计国际化——必然趋势
  会计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必然要求。在这个过程中,跨国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与跨国公司的发展互为作用,从而为会计国际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1.跨国公司的发展与会计的国际协调。20世纪60年代,跨国公司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全球范围内竞争的加剧、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以及市场风险的加大,出于优势互补、节约成本、降低税负和风险、增加利润乃至战略防卫和发展等目的,跨国公司的发展形式也在逐渐演变。当代跨国公司的最基本特征是在国外拥有对企业资产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的决策权叫。会计国际协调的初衷就是规范跨国公司的会计与财务报告,这是东道国乃至居住国政府对跨国公司实施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跨国公司内部提高经济和财务决策、管理成本与效率、业绩评价等方面的工作水平的需要。因此,跨国公司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会计的国际协调。
  1973年由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职业团体发起创立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为建立和发展跨国公司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准则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卓越的贡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应当承认,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有力地推动了会计的国际协调,而国际资本市场上的会计协调成就与跨国公司的会计与财务报告规范之间的关系则是不言而喻的。
  2.资本市场国际化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相关努力。近年来,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等国际性筹资活动日益增多,资本市场国际化的程度正在不断提高,使得证券监管面临更多的问题,特别是会计与财务报告问题。有鉴于此,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IOSCO)自1993年开始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准则建设工作,并在195年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签定了关于制定和推行核心准则的协议,承诺将一套合理完整的会计准则即核心准则(core stanaards)作为企业跨国发行证券和股票上市原则整体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以规范跨国发行证券和股票上市公司的财务揭示。199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完成了核心准则的制定工作,2000年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技术委员会完成了对核心准则的审查并提出推荐建议,同年,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采纳其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向其成员推荐核心准则。由此,一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只要遵循其本国的会计要求和国际会计委员会核心准则,或者其本国的会计准则己经符合国际会计核心准则,这家公司就可以在世界各地接受国际会计核心准则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而无须重编或调整其财务报表。很显然,这对于减少跨国发行证券和股票上市的成本,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以及跨国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无疑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自然会对不接受国际会计核心准则的证券交易所的业务发展构成相应的限制,从而降低有关国家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3.国际会计准则的认可程度。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得到了来自国际资本市场的强有力的支持,从而获得日益广泛的认可。截至1999年12月,纳人证券交易所国际联盟(FIBV)和欧亚证券交易所联盟(FEAS)统计的62个国家相地区的85个证券交易所中,已有67个证券交易所允许在本国或本地区发行证券的外国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报财务报表,其中包括世界绝大多数著名大证券交易所。会计国际协调己经成为各国政府增强本国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跨国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公司降低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筹资成本和提高筹资效率的重要考虑,也成为各国之间加强会计的理解、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方面。
  据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2001)秘书处不完全统计,全球会计年度结束于1999-2000年的公司及主体声明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共209个(包括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100强中有9家公司声称采用国际会计准则。负责银行监管的巴赛尔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于2000年4月完成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全面评估,并表示支持IASC的准则及其会计实务的国际协调。欧盟(EU)委员会也于2001年立法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不迟于2仍5年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此前,世贸组织在1996年新加坡部长级会议、西方财长及央行行长在198年的华盛顿会议上都表示支持国际会计准则。1998年,世界银行还要求石大国际审计事务所只对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的亚洲公司的财务报表签证。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2001)最近的资料显示,纳入其网站统计的132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06个国家的会计职业组织是国际会计师联盟(IASC)的成员。该网站从不同渠道,包括向公众征集各国在会计法规和证券市场规范等方面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情况。但是,由于各国情况千差万别,时滞问题或多或少也会存在,数据来源的官方或职业背景无法完全得到有效保证,因而很难做出有效统计。就现有资料可大体描述如下:有极少数国家的资料全部或部分缺失,有一些国家表示不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有一些国家允许前来上市或发行证券的外国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一些国家允许前来上市或发行证券的外国公司和本国上市公司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一些国家或者在国家准则方面或者在证券监管披露方面基于或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或二者兼而有之,有一些国家虽然单独制定国家准则但其国家准则在大多数情况下基于或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我国属于这种情况),少数国家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作为国家准则。概括地说,国际会计准则己经为大多数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证券市场监管机构所关注,并对之发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应当指出,各国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情况与国家会计准则的相应情况不尽相同。毕竟,对于证券交易所而言,吸引外国公司前来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利益动因是易于理解的,而其接受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公司前来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影响范围也仅此而已。作为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允许前来上市和发行证券的外国公司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于一国的资本市场的利弊的衡量,可能与相应的融资潜力、利益及相关风险的控制能力的权衡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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