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征收率政策咨询一周热点问题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04
简并征收率政策咨询一周热点问题
1、自2014年7月1日起,6%的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是否涉及调整?
答: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第二条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第三条规定:“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简易方式征收的原征收率为6%调整为3%的范围。
2、简并征收率政策都涉及哪些业务?
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相关规定,以下业务涉及征收率调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调整为可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5、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6、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7、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7月份以前发生的涉及征收率调整的业务如何开票?选择何种征收率?
自2014年7月1日起,原按照简易征收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对7月以前发生的业务,仍按原征收率进行开票并计算。
4、企业转售水电,开发票时税率是否调整为3%?
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转售水、电的行为,对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水、电、煤气等,并按实际用量结算价款的,应作为转售货物,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企业转售水电征收增值税按适用税率征收,不属于简易征收方式的征收率调整范围。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人生的弓,拉得太满人会疲惫,拉得不满人会掉队。把人生当旅程的人,遇到的永远是风景,淡而远;而把人生当战场的人,遇到的永远是争斗,激而烈。人生就是这样,选择什么你就会遇到什么,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承受与否。学会放下令自己不悦的事,学会放手令自己卑微的人。只要还有明天,今天永远都是起点。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人生的弓,拉得太满人会疲惫,拉得不满人会掉队。把人生当旅程的人,遇到的永远是风景,淡而远;而把人生当战场的人,遇到的永远是争斗,激而烈。人生就是这样,选择什么你就会遇到什么,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承受与否。学会放下令自己不悦的事,学会放手令自己卑微的人。只要还有明天,今天永远都是起点。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在线咨询热销
专业老师服务 限时优惠
点一下领资料
税务师真题真题讲义【税法一】
真题高频考点,刷题全靠这份资料
下载合集
税务师三色笔记【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备考神器,速看锦囊
下载合集
2023税务师考纲解析【涉税法律】
考纲解析全了解,备考不发愁
下载合集
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
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
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
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
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更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