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行政执法的证明标准看税收执法规范性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05
从税务行政执法的证明标准看税收执法规范性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示: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2015年有关改革之后的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内容并未公布,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高顿网校、高顿注册税务师考试微信:gaoduncta2014年中国人事考试网注税成绩查询入口已于8月15日开通!具体查询方式: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查询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score!initializeCX.action。更多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的通知,可登录高顿网校2014年成绩查询汇总专题进行查看。
美国、德国等国家都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并在其中规定有独立的行政程序证据规则。但我国并无专门的行政程序立法,更无明确、统一的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目前,我国税务行政执法中,大多套用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即便如此,税务行政执法仍然难以规范。本文拟在我国现有立法框架下,对税务行政执法应采用的证明标准做简要探讨,力求为税务执法人员依法治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关于税务行政执法证明标准的争论
对于税务行政执法应采用的证明标准,仅在《行政处罚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行政诉讼法》等个别法律法规中有“查清事实”、“证据充分”、“证据确凿”等要求。然而,立法并没有对“查清事实”、“证据充分”、“证据确凿”等表述的具体含义给出解释。理论界对这一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其中,得到较多支持的有: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清楚而有说服力标准、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和合理根据标准等。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基于自由心证进行裁判,也经常采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立法的缺位、学理的纷争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导致税务行政执法无统一的证明标准可供遵循。各地、各案认定标准不一,不仅加大了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和税务行政相对人的税法遵从难度,也造成纳税人合法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易受侵害。实践中,因对证明标准把握不当而损害纳税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因上游企业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便直接认定下游企业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因发现企业有帐外账户且无法证明帐外账户中的资金流与企业经营无关,便一概认定相应的资金流为偷税金额等。
税务行政执法应当坚持的证明标准
鉴于税收执法行为的多样性,恐怕难以建立一个统一适用的证明标准。在充分平衡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和执法效率、国家税权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税务行政执法坚持以下标准更为妥当。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通常被认为是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主要包含四层涵义:①合理怀疑是有根据的怀疑,而不是无根据的怀疑;②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并不排除所有的可能性,而是排除没有根据的怀疑;③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要求对所要证明的事实形成内心确信,深信不疑;④在存在合理怀疑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对方的认定结论。通说认为,较弱于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清楚而有说服力标准是行政程序的一般证明标准。具体到以强制性和无偿性为特征的税法领域,税务机关在税务行政法律关系中通常处于优势地位,且税务行政执法多是负担性行政行为。为避免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侵犯,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应当被作为税务行政执法的一般证明标准。如,在涉案金额较大的偷税案件中,除掌握了纳税人未入账的资金流外,还应就偷税事实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
所谓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是指证据证明的一种事实比另一事实更有可能性。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被世界各国普遍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行政法领域,一般认为美国将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被作为行政程序的一般证明标准适用于绝大多数案件。但由于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起步较晚,税收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加上虽然相关立法未明确,但从“查清事实”、“证据充分”、“证据确凿”等表述来看,将这一标准作为税务行政执法的一般证明标准显然不符合立法精神。“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在对税务行政相对人不产生较大负担的行政执法行为中要求必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程度,不仅违背税收效率原则,也是不利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因此,占优势的盖然性标准仅应作为例外的情形予以补充适用。适用这一标准的案件可以包括:适用简易程序的税收行政处罚等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影响轻微的税务行政执法行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等需及时采取的税务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等授益性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等。
扫一扫微信,*9时间获取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提醒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在线咨询热销
专业老师服务 限时优惠
点一下领资料
税务师真题真题讲义【税法一】
真题高频考点,刷题全靠这份资料
下载合集
税务师三色笔记【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备考神器,速看锦囊
下载合集
2023税务师考纲解析【涉税法律】
考纲解析全了解,备考不发愁
下载合集
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
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
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
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
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控制人是什么意思呢? 2023-11-06
-
税务师报班培训大概多少钱?推荐哪家机构? 2023-11-06
-
关联机构是什么意思呢? 2023-11-06
-
存量账户是指什么呢? 2023-11-06
-
国际避税基本方法有哪些呢? 2023-11-06
-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是指什么呢? 2023-11-06
-
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有哪些呢? 2023-11-06
-
印花税的立法原则是什么呢? 2023-11-06
-
存款机构是指什么呢? 2023-11-06
-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呢? 2023-11-06
-
印花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呢? 2023-11-06
-
托管机构是指什么呢? 2023-11-06
-
投资机构是指什么意思呢? 2023-11-06
-
印花税税率的种类有哪些呢? 2023-11-06
-
金融账户包括哪些内容呢? 2023-11-06
-
金融账户包括哪些内容呢? 2023-11-06
-
其他账户是指什么呢? 2023-11-06
-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账户的区别是怎样的? 2023-11-06
-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谁呢? 2023-11-06
-
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呢? 2023-11-06
-
房产税减免税优惠的基本规定有哪些呢? 2023-11-06
-
房产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呢? 2023-11-06
-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2023-11-06
-
房产税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呢? 2023-11-03
-
车船税的概念是指什么呢? 2023-11-03
-
什么是车船税的立法原则呢? 2023-11-03
-
税务师考试倒计时15天,这段时间怎么迅速提分? 2023-11-03
-
车船税征税对象及范围有哪些呢? 2023-11-03
-
车船税计税单位包括哪些呢? 2023-11-03
-
车船税减免税基本规定有哪些呢? 202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