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资料(25)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3-16
高顿网校免费题库,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专家权威解析与指导,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一、金银首饰消费税计税规则
1.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2.应税行为
金银首饰的零售业务是指:将金银首饰销售给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业务。
下列行为视同零售业务:
(1)为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加工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等业务,不包括修理、清洗业务。
(2)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经营金银首饰批发业务的单位将金银首饰销售给经营单位。
3.征税范围
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从2003年5月1日起,铂金首饰消费税改为零售环节征税。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如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4.税率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5.计税依据
(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4)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公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公式中的“利润率”一律定为6%。
(6)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归纳】记住三方面:
1.行为特征(央行批准的范围内卖给范围外)。
2.征税范围(不含修理、清洗、镀金、包金,但是包含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
3.还要记住两个比例(5%税率、6%利润率)。
【例题1·多选题】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09年)
A.翻新改制首饰征收消费税但修理首饰不征消费税
B.金银首饰和镀金首饰均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的,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D.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E.用于职工福利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
【答案】ACDE
【例题2·单选题】某百货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黄金饰品部2012年2月直接零售金首饰3000克,每克零售价200元;以旧换新销售金首饰,收回旧首饰200克,换出新首饰600克,收取差价80000元,并收取旧首饰折价补偿20元/克。该黄金饰品部当月应缴消费税金额为( )。
A.29059.82元
B.29230.77元
C.30769.23元
D.30940.17元
【答案】B
【解析】不含税销售额=(3000×200+80000+200×20)/(1+17%)=584615.38(元)应缴消费税=584615.38×5%=29230.77(元)。
二、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
【提示】
①税率5%;
②环节内不征收——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③不能抵扣以前环节消费税。
【例题·多选题】以下符合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规定的是( )。
A.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B.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卷烟的当天
C.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各批发卷烟的机构独立纳税
D.批发环节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消费税税款
E.纳税人批发卷烟和其他商品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答案】ADE
三、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的退(免)税
高顿温馨贴士:各位考生,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高顿部落注册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互动交流!进入论坛>>
高顿温馨提示: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在线咨询热销
专业老师服务 限时优惠
点一下领资料
税务师真题真题讲义【税法一】
真题高频考点,刷题全靠这份资料
下载合集
税务师三色笔记【涉税服务实务】
税务师备考神器,速看锦囊
下载合集
2023税务师考纲解析【涉税法律】
考纲解析全了解,备考不发愁
下载合集
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
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
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
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
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更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