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章节巩固练习7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5-12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下列单位2010年12月1日前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 ( ) 。
A.私营企业
B.中外合资企业
C.集体企业
D.中外合作企业
E.外国企业
[答案]
A.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问题。按照规定,2010年12月1日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建税,因此选项BD.E不正确。
2. 某县城一运输公司2008年取得运输收入120万元、装卸收入20万元,该公司2008年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万元。
A.0.18
B.0.29
C.0.25
D.0.2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本题中运输企业应缴纳营业税= (120+20) ×3%=4.2(万元),因此应缴纳的城建税=4.2×5%=0.21(万元)
3.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下列提法正确的有 ( )。
A.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C.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不正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选项B正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三税”税额;选项C正确,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别适用7%、5%和1%的税率;选项D正确,城建税征收管理比照“三税”有关规定。
4. 某市市区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某月增值税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为30万元,消费税40万元;当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10万元,免抵税额15万元;当月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2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万元。
A.2
B.2.8
C.3.85
D.4.2
[答案]C
[解析]该企业当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10万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故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0+15) ×7%=3.85(万元)。正确选项为C
5. 某卷烟生产企业2009年8月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营业税50万元;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 )万元。
A.17.25
B.34.5
C.18.75
D.37.5
[答案]B
[解析]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恢复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300+800+50) ×3%=34.5(万元)。正确选项为B
注意: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恢复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
6.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现行规定,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
A.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的,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同时返还
B.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商店,应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首先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
C.查补“三税”应同时查补城市维护建设税
D.国税局受地税局委托为地税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按受托方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根据财税72号文件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选项B,根据财税186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部分列举的行业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体商店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不缴纳营业税,所以首先扣减的应是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财税69号文件第七条明确,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选项D,根据财税143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对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下列单位2010年12月1日前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有 ( ) 。
A.私营企业
B.中外合资企业
C.集体企业
D.中外合作企业
E.外国企业
[答案]
A.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问题。按照规定,2010年12月1日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建税,因此选项BD.E不正确。
2. 某县城一运输公司2008年取得运输收入120万元、装卸收入20万元,该公司2008年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 )万元。
A.0.18
B.0.29
C.0.25
D.0.21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本题中运输企业应缴纳营业税= (120+20) ×3%=4.2(万元),因此应缴纳的城建税=4.2×5%=0.21(万元)
3.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规定,下列提法正确的有 ( )。
A.外商投资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C.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答案]BC.D
[解析]选项A不正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选项B正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三税”税额;选项C正确,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别适用7%、5%和1%的税率;选项D正确,城建税征收管理比照“三税”有关规定。
4. 某市市区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某月增值税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为30万元,消费税40万元;当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10万元,免抵税额15万元;当月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25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 )万元。
A.2
B.2.8
C.3.85
D.4.2
[答案]C
[解析]该企业当月出口货物应退税额10万元,即当月无需缴纳增值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故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40+15) ×7%=3.85(万元)。正确选项为C
5. 某卷烟生产企业2009年8月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营业税50万元;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 )万元。
A.17.25
B.34.5
C.18.75
D.37.5
[答案]B
[解析]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同时缴纳。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恢复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 (300+800+50) ×3%=34.5(万元)。正确选项为B
注意:从2005年10月1日起,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恢复按3%征收教育费附加。
6.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现行规定,下列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
A.对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办法的,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同时返还
B.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商店,应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首先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
C.查补“三税”应同时查补城市维护建设税
D.国税局受地税局委托为地税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应按受托方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根据财税72号文件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选项B,根据财税186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部分列举的行业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体商店属于增值税纳税人,不缴纳营业税,所以首先扣减的应是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财税69号文件第七条明确,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依照《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选项D,根据财税143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应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对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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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
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
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
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
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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