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单选题练习7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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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对税务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下列各项中,( )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A.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抵缴税款
B.对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对偷税行为处以五倍以下罚款
D.为追缴欠税阻止纳税人出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2.根据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承接关系不同,可以把税务行政复议分成必经复议和选择复议两种程序。在税务机关作出的下述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选择复议范围的是( )。
A.核定应纳税款
B.课征滞纳金
C.扣缴银行存款抵缴税款
D.委托代征代缴税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属于必经复议。
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必须首先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的是( )。
A.税务机关因纳税人非法印制发票而处以罚款
B.税务机关因纳税人欠缴税款而通知其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存款
C.税务机关因纳税人欠缴税款而扣押其相当于应纳税额的商品
D.因纳税人过期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征收税收滞纳金的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4.甲市乙县地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田某以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田某不服,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
A.甲市地税局
B.乙县地税局
C.乙县人民政府
D.丙镇税务所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务所是税务局的派出机构。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但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在作出罚款处罚时,税务所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但税务所做出的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是无授权的情况。税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名义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5.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B.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C.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D.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6.(2009年单选)下列行政复议情形中,需终止行政复议的是( )。
A.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发现其他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的
B.因不可抗力,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的
D.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正在履行的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7.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日。
A.30 30 B.30 60
C.60 30 D.60 6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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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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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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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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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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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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