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备考重点第六章第五节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5-27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马上开始啦!高顿网校小编特意为各位考生汇总了备考技巧及考试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第五节 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为发出应税产品(商品)的当天;
3、采取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为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
4、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例题】(2009):下列表述符合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A.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货款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当天
C.纳税人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D.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当天
E.纳税人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证当天
【答案】ABE
二、纳税地点
1、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划拨。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例题】(2008):根据资源税有关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资源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是( )。
A.纳税人应当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B.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C.扣缴义务人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代扣代缴资源税
D.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的,都应在核算地纳税
【答案】C
三、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分别核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者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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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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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
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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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
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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