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会计必备考点(32)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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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一、存货的概念和确认
注意: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属于存货。
实务中,存货范围的确认,通常应以企业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所有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地点,都应视为存货。即所有在库、在耗、在用、在途的存货均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对于代销商品,在售出前,所有权属于委托方,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
二、存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存货的采购成本
应注意的问题:
(1)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物资毁损、短缺等,除合理的途耗应当作为存货的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计入采购成本外,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从供货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②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暂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2.存货的加工成本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3.存货的其他成本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通过特定方式取得的存货,其初始计量方法如下:
1.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除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外,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的成本,按其公允价值确定。
3.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入的存货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判断一项资产交换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5的公允价值)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
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2)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②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通常认为不具有商业实质。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 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①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②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③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4)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未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支付补价的: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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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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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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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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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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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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