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考试《税二》考点: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来源:
高顿网校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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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法二》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的内容。
【基础考点】: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境外税款扣除限额的方法采用的是分国又分项计算的方法,不同于企业所得税的分国不分项的计算。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采用分国分项限额抵免法。(分国又分项计算限额,分国加总比较限额)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退国外多交税款;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补交差额部分税额。
(三)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
(四)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凡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实行承包经营,对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分两种情况处理:对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对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六)对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七)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9,授权时,不征税。
第二,员工行权时,按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价(当日收盘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在行权日之前转让股票期权,以转让净收益,按工资薪金缴税。
第三,行权后股票再转让,获得差价,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员工转让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第四,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五,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税率表确定(注:规定月份数是指施权日——行权日,算头算尾,且小于等于12个月)。
(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
1.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
2.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 (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
1.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2.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⑤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条*9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②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③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④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3.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纳税人收回转让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纳税人收回转让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关于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
1.关于股权激励所得项目和计税方法的确定
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由上市公司或其境内机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2.关于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获取的收益,是由上市公司根据授权日与行权日股票差价乘以被授权股数,直接向被授权人支付的现金。上市公司应于向股票增值权被授权人兑现时依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被授权人股票增值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股票增值权某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
3.关于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时,应以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日期的股票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指当日收盘价,下同)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减去被激励对象本批次解禁股份数所对应的为获取限制性股票实际支付资金数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被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
4、关于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个人在纳税年度内*9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扣缴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纳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两次以上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限售股征税:陈发树条款
限售股转让征税规定: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限售股征税增加八种情形:
1.1个人通过证交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1.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份额;
1.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1.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1.5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1.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1.7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1.8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等。
(十二)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税规定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十三)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拍卖物品 | 适用税目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或者20%后的余额 | 20% |
作者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 | “财产转让所得” | 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20% |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 | “财产转让所得” | 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 20% |
(十四)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产权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择题)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除第1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4.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十五)个人离婚析产房屋个税问题
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3.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10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六)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代缴。
3.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对年金征税问题的补充规定(新增)
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1)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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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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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5月至7月,补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8月。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0:00至7月10日17:00。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0:00至8月14日17:00。
- 税务师每年什么时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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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税务师考试都是在11月份举办的,2023年的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19日。
- 税务师考试科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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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科目共5门,分别为:《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其难度顺序排行为:《涉税服务实务》>《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二》>《税法一》。
- 税务师考试科目怎么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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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以在第一年报考:《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第二年报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一年备考三科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基础,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能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精力充沛的情况下扎实掌握每个科目的知识,争取在2年内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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