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由*6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由*6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22日起施行。
*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10年11月8日*6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0次会议、2010年5月31日*6人民检察院第11届检察委员会第36次会议通过)
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对2008年底以前制发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将已实际废止或者不再适用的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予以明令废止。
*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37件)
来源:
网校 小编:
admin
版权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阅读 1
1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