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串讲: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4-29 11:55
  2015年经济师考试复习备考,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全方位了解2015年的经济师考试,高顿网校预祝您取得好成绩!
  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本节考点】
  (1)合同转让的情形
  (2)合同变更的法律要件及变更主要发生的场合
  【本节内容】
  一、合同的转让
  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
  合同转让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一).合同权利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中的债权人全部或部分的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2、在《合同法》第79条中规定了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情形: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属于专属性的权利,基于对特定当事人的信用而发生的债权等都是不能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特别约定不得转让合同权利,这一约定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
  1、合同义务的转让又称债务的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2、《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其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概括承受该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可以分为意定概括转让和法定概括转让。
  ①意定概括转让。这是指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转让协议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②法定的概括转让。这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例题22:多选】下列关于合同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
  A合同转让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即可
  B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转让
  C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E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答案】BCDE
  二、合同的变更
  1、概念: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的变更。
  2、合同变更的法律要件:
  ①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②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③合同的变更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3、合同的变更主要发生在下列场合: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如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履行合同债务变更为损害赔偿债务;
  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变更合同;
  ③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有重大误解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变更权变更合同;
  ④因情势变更使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形式变更合同的,不必经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
  当事人一方因重大误解或情势变更而提出变更合同请求的,一般应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决。
  三、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在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解除的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解除的类型主要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两种。
  1.协议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经协议解除合同的,实际就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解除原来的合同。
  2.基于解除权的解除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必经对方的同意。所以,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属于合同的单方解除。
  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约定解除
  《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与协议解除的区别:
  ①约定解除属于事先的约定,协议解除属于事后的约定;
  ②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而当事人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的,则是已经出现了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一旦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就能够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
  ③在约定解除的场合,解除权人不必经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而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这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而解除合同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23:多选】合同解除主要包括协议解除和基于解除权的解除,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错误的是()。
  A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属于合同的单方解除
  B协议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C当事人约定解除权,并不一定会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
  D协议解除属于事前的约定
  E经协议解除合同的,实际就是通过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解除原来的合同
  【答案】ABCE
  最后,祝所有考经济师考生们考试成功!

经济师备考 热门问题解答
中级经济师哪个专业通过率高?

中级经济师考试共分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其中普遍认为人力资源和工商管理专业比较好考,考试合格率分别达到了37%、25%。

在职人员一次性通过中级经济师难吗?

在职通过中级经济师其实并不难,并且中级经济师这门考试本身也并不难,难的是很多人都没有重视起来这门考试;认清自己的基础,并且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和生活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基础差时间少的就早点开始准备,通过考试没问题的。

中级经济师只刷题库可以考过吗?

中级经济师的备考只靠刷题肯定是不够的,首先要根据当年考试发布的教材和大纲对于所考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和理解,掌握到一定的知识点之后才能通过真题的积累加深对于所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没有系统的学习就做题是非常困难的且不能明晰考题的考察方向。

为什么身边考的人都选人力和工商考?

在中级经济师所设10个专业中人力资源与工商管理每年的报考人数都是最多的,主要原因就是这两个专业的考试难度比较低,专业性不是很强,即使是零基础的考生报考这两个专业在备考时也不会很吃力

在线提问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张旎

高顿经济师名师

主讲课程
经济基础
教学资历
第一财经电视、第一财经广播特邀嘉宾
教学特点
注重方法技巧,擅长把理论与生活联系,寓教于乐
高顿经济师讲师张旎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通过率排名?真实考试难度?
  • 老师好,2-3个月备考来得及吗?需要什么资料?
  • 老师好,在职人员一次性通过中级经济师难吗?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可以挂靠吗?一年多少钱?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考试难吗?哪个科目专业最简单?
999+人提问

段飞飞

高顿经济师名师

主讲课程
工商管理
教学资历
985管理学硕士,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持证人
教学特点
旁征博引,语言风趣,深受学生好评
高顿经济师讲师段飞飞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只刷题库可以考过吗?
  • 老师好,为什么身边考的人都选人力和工商考?
  • 老师好,38岁才开始考中级经济师会不会太迟?
  • 老师好,考中级经济师需要什么学历?要多少工作年限?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挂证一年多少钱,怎么操作?
999+人提问

蔡雨宏

高顿经济师名师

主讲课程
财政税收
教学资历
拥有8年教育培训经验,打造多款财经证书培训课程,服务超过3万名学员
教学特点
授课风格轻松明快,逻辑性强,善于激励学员,帮助学员使巧劲、高效备考通关
高顿经济师讲师张旎
  • 老师好,自学几个月能考中级经济师?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专业怎么选?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考试必须一次性过两科吗?
  • 老师好,中级经济师一次性通过率高不高?
  • 老师好,2023年中级经济师买什么资料?
999+人提问

高顿教育 > 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