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
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学院(系、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工作部
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生源、招生计划、试比例等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录取办法。
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复试实施细则,指导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统一复试评价标准,做好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复试考核的具体实施。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各专业方向拟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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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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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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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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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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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拟
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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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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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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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 1
|
104
|
42
|
62
|
名额中含退役
大学生专项计
划 4 人,少数
民族骨干计划
3 人。
录取过程中各
专业方向拟招
生人数可能会
有变化, 以最
终录取人数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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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 2
|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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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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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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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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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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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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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0]085600
|
IMAGE[1]材料与化工/方向 1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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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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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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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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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5]085600
|
IMAGE[6]材料与化工/方向2
(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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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7]79
|
IMAGE[8]23
|
IMAGE[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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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
资源与环境(全日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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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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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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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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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0
|
资源与环境(非全
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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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1
|
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我院各专业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含推免生)。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满足复试条件的资格如下:
1、全国统考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专项计划及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线以学校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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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名称
|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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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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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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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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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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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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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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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00
|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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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40
|
60
|
60
|
|
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2
|
081700
|
323
|
40
|
40
|
60
|
60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0
|
265
|
40
|
4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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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方向 1
|
085600
|
313
|
40
|
40
|
60
|
60
|
|
材料与化工/方向2
|
085600
|
346
|
40
|
40
|
60
|
60
|
|
资源与环境
|
085700
|
321
|
40
|
40
|
6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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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剂考生要求:
我院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要求见后续通知。
3、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申请调剂时向报考学院提交修改报考类别的申请书及在职证明。定向就业单位以申请书为准,一旦提交不予更改,请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信息。
4、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以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及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安排与复试程序
1、确认复试信息
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一志愿考生在3月26日23:59之前,调剂考生以研招网系统通知的时间为准),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
码),完成以下事项,方可参加复试: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
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报名时已提交的一志愿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⑥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如与学院规定的复试科目不符的,以学院规定的为准。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7)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如下: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一志愿考生须在3月26日23:59之前完成测试,调剂考生以研招网系统通知的时间为准,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3、复试形式:
我院的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两个小时;面试时间约20分钟(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未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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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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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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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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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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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31 日上午9 :30-11 :30,
9 :00 可以进入考场
开考 15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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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31 日下午或 4 月 1 日全天
(具体笔试考场和面试候场
时间于 3 月 30 日晚 6 :00 后,
在化学工程楼二层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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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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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方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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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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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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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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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考生不得参加当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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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10]和化学工程学院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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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及面试考场地点均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内下载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校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2)调剂复试时间:待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按照调剂系统内通知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及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等提交材料的要求原则上与一志愿复试相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内容
①101化工综合1:包含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及实验综合能力测试;
②102化工综合2:包含物理化学、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及实验综合能力测试;
③103环境工程综合:包含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工艺设计等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测试等;
④同等学力复试加试内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参加相关专业复试笔试的内容外,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及大纲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长为1小时,满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说明:
①所有笔试科目无须使用计算器。
②考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并在笔试现场核对考试科目是否有误。
(2)面试考核内容
考核会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
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题库问题回答和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
(3)我院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1、复试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调剂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2、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200分,专业面试
300分。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与复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组成。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初试成绩占比+(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复试成绩占比。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6、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录取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
(3)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
(4)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2、复试成绩公布时间:4月4日之前在化学工程学院网站及化学工程楼二层北面公告栏公布一志愿复试成绩,网址如下
https://chem.buct.edu.cn/5063/list.htm,调剂复试成绩待调剂录取结束后一起公布,公示时间为5日。
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变动,我校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
3、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请在“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下载《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确认拟录取后,如果已经联系好接收导师,请于4月30日之前将导师和学生签字后的《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纸质版交至工程楼A208。如果未能联系到导师,可以联系化工学院研究生秘书许老师咨询(邮箱huagongzhaosheng buct.edu.cn,办公室在工程楼
A208)咨询推荐,具体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见化学工程学院网站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通知。
4、体检: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5、关于政审、调档、定向考生签订协议等录取相关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信息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八、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其他
1、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6年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3、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10-64433776-602
联系邮箱:huagongzhaosheng@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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