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大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已经公布了,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化工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组织结构
1.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学院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等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
(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
(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
(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2.学院成立由学科负责人、骨干教师等组成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职责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各专业拟招人数
(一)各专业拟招人数
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拟招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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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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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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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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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方 向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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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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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招 总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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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免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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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考 拟 招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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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考 拟 招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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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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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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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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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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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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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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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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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
人数可能会有变化 , 以最
终录取人数为准。
|
|
080500
|
材料科
学与工
程
|
全日制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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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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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73
|
171
|
0
|
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
人数可能会有变化 , 以最
终录取人数为准。
|
|
02
|
02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2
|
28
|
12
|
16
|
0
|
|
03
|
03无机非金属和金属材料
|
60
|
14
|
46
|
0
|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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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6
|
1
|
5
|
0
|
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
人数可能会有变化 , 以最
终录取人数为准。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01
|
01高分子材料工程1
|
138
|
14
|
124
|
0
|
名额中含少民骨干专项计
划约2人,退役大学生专项
计划约1人,录取过程中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
变化 , 以最终录取人数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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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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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高分子材料工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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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1
|
54
|
0
|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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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无机非金属和金属材料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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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5
|
4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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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
--
|
不区分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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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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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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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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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报考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见《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
2.调剂考生要求
具体要求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3.特别要求
(1)所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考生诚信复试,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https://cmse.buct.edu.cn/4117/list.htm)的通知公告界面,查看各项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与材料学院联系。联系方式:https://graduate.buct.edu.cn/1389/list.htm。
4、关于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任何问题均可发邮件至cailiaozs@mail.buct.edu.cn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回复所有收到的咨询邮件。
5、本次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时间现场报到、进行复试。
四、复试程序
(一)确认复试信息
请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在2026年3月26日下午16:00前确认以下复试信息:
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
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系、中心)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报名时已提交的一志愿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⑥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级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2026年3月26日23:59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
考生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报到及复试。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一志愿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
时间:3月30日上午9点-12点。
地点:有机楼一层大厅。
(2)笔试
时间:3月30日下午15-17点。
地点:考试当天14:00到有机楼门前公告栏查看。
(3)面试
时间:3月31日全天,上午8:30-12:30,下午13:30-面试结束。
地点:面试当天早上8:00前,于有机楼门前公告栏查看。
(4)离校
时间:3月31日面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2.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
(1)考试时间为2小时。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有机楼门前公告栏公示为准。
(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系、中心)考试安排。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4)我校所有笔试科目无须使用计算器。
4.面试要求
(1)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时间地点以有机楼门前公告栏公示为准。
(3)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a.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材料物理》和《材料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要求以报到时公布为准。不能携带计算器。
6.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学院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调剂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为50%。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500分,总分值为1000分。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与复试成绩按照比例计算组成。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100×50%。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在复试任一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弄虚作假的情况;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若复试成绩合格,但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
(二)复试结束之后,考生可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项目”查询复试成绩。考生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在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
拟录取考生须确定导师,向导师提供电子版导师确认单,每位学生仅能提交一份。由导师在学院指定的系统中上传导师签字后的导师确认单(上传时间、系统另行通知)。
(四)体检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
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七、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有实名信息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有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八、违规违纪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九、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本实施细则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赵老师,学院纪检监督邮箱:cailiaozs@mail.buct.edu.cn,学院考生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