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8〕1号)、《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人社办〔2023〕7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引进优秀人才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2)。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此工作经历不作为认定工龄的主要依据;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本科学历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卫生系统“369人才工程”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殷都区内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6、殷都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回避制度规定的不得应聘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5日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以用电脑端和手机端实行网上报名、查询、交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电脑端报名流程: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报名网址:http://410505.zgacc.com/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3)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5)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6)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支付;报名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
手机端报名流程:
(1)搜索公众号名称【豫考云】关注公众号;(2)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3)选择【安阳市殷都区】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4)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5)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6)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报名表、下载准考证、下载面试通知单、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报考附件1、附件2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单色背景,照片格式为JPG/JEP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5)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辅修、第二学位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相一致也可报考)。
(3)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状态为审核不通过、资料不齐、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考生请通过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未按时补充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报考附件1岗位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附件2岗位应聘人员暂不用缴纳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考附件2岗位人员只需通过资格审查),请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殷都区区直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必须下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报考附件2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10:1(含10: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超过10:1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如进行笔试,笔试环节的相关公告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布。
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消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可在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布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附件1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附件2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通知决定是否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一定要关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工作动态。
(三)考试
报考附件1岗位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附件2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据笔试通知,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或参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成绩。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及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布。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从河南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者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或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安阳市殷都区钢花路缔盛广场6楼602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
报考附件1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附件2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后,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查看。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5)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须提交《入党志愿书》批准入党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章)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需属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上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一式一份,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附件1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报考附件2岗位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经过面试,招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员排序。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附件1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附件2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增加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附件1岗位的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报考附件2岗位未增加笔试环节的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增加笔试环节的递补办法参照附件1岗位递补办法执行。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办法同体检递补办法。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他招录考试。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全过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38706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5315200(工作时间内)。
附件1: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3: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
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5日
原文标题:2023年殷都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yindu.gov.cn/2023/12-05/2909668.html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