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的总体要求和我院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计划招聘演职人员29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犯罪记录。
5.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身高、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身高要求:
(1)报考舞蹈演员(女)岗位人员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1999年1月15日之后出生)、身高163.0cm及以上;报考舞蹈演员(男)岗位人员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1998年1月15日之后出生)、身高172.0cm及以上;
(2)报考东路二人台戏曲演员岗位人员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5日之后出生)、演员(女)身高160.0cm及以上,演员(男)身高168.0cm及以上;
(3)报考长调演员(女)、民歌演员(女)岗位人员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5日之后出生)、身高165.0cm及以上;
(4)报考美声演员(男)岗位人员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5日之后出生)、身高172.0cm及以上;
(5)报考器乐(二人台四胡、晋剧板胡、琵琶、钢琴)岗位人员均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5日之后出生),无身高要求。
(6)考生报名出生日期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自主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按照线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由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免冠渐变蓝底证件照电子版(附光盘)。
(4)应聘者为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本人中专学习毕业证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花名册),学校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印章)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者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相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网址http://www.chsi.com.cn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扫描件及复印件。
(7)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明确身高的材料原件。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考生诚信承诺书。
3.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提早报名,超时报名者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地址: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四楼会议室。
4.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专业测试时所用的证件一致。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从毕业至今的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说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型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接收招聘重要事项通知。对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的,造成影响报名考试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应聘人员应一视同仁。
3.需要身高复核的岗位(器乐演奏岗位不进行身高复核),在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身高审核时需穿练功衣、光脚,女演员要求披发,不得扎丸子头。未进行身高复核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专业考试由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急需紧缺岗位实际情况,本次招聘除东路二人台戏曲演员(男、女)、二人台四胡、晋剧板胡4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专业设置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加试方式进行(具体加试方式由第三方研究确定)。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1)考察工作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征信情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剧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不进入体检环节,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递补一次(以拨打拟递补人员本人报名预留电话的方式通知三次,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按自动放弃处理)。
(4)考察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2.体检
(1)体检在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形成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如有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及相关线索,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办理聘用手续。
6.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自主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7.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在自主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剧院自主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四)对违反自主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乌兰察布市文旅体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0474-8184441
乌兰察布市文旅体局人事科:0474-8185008
(二)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474-88452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
2024年1月5日
原文标题:乌兰察布市艺术剧院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mpta.org.cn/article/45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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