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高顿研究院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李菲菲老师为您解答!
专业介绍:
比较法学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包括对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或不同的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有些法学家把联邦国家中联邦法与联邦组成部分的法律以及这些组成部分法律之间的比较研究,也列入比较法学的范围。因此,比较法不是任何一个国家的部门法,而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工作安排在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工作安排在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比较法学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比较法学相关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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