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统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外国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原理100分、中外教育史100分、教育心理学40分和教育研究方法30分等科目)卷面分值为100、100、300。
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科研方法。
复试考试内容:
笔试150分、外语口试50分、面试200分,复试总分400分。
笔试90分为及格分,外语+面试150分为及格分,复试240分为及格分,未达到以上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录取时,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培养目标
教育学专业教育教学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发展需求为基本原则,以中国高等教育定位和特点为参考框架,同时以行业标准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具有国际视野,系统掌握教育科学和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教育创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级各类教育及管理机构胜任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方向课程
各高校可根据教育的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的方向课程,教学内容应涵盖业务方面核心知识点,包括:德育原理、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文化学、中国教育思想史、西方教育思想史等。
就业方向
教育学专业学生可以从事的行业既包括各类院校、学院,社区服务社,咨询组织,文化组织,还包括司法系统、国家级协会、委员会、研究与开发中心,政府教育部,甚至是金融机构和传媒行业也同样适合教育学专业的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