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条件是什么?怎么报名?需要什么材料?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能在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找到,但是目前还未发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北京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5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2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6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三、“直博”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及院系具体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研招网报名
申请人须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北大研招网报名,并在报考院系有关工作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请事项。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费支付、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综合面试、学科综合笔试任一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院系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院系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硕博连读”报考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2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所在院系同意;
3.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和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院系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拟接受申请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服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申请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提交后下载并打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五、“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5.报考专项计划、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我校的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院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院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2022年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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