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在职考研已经进入备考阶段,南京大学发布在职考研的考生时间和考试地点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目前,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已经发布!里面包含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联系方式等等,想要报考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同学注意了。高顿在职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大学23年招生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一、南京大学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详见招生目录):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该类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现阶段学术水平的代表成果,如获奖、专利、学术论文等);
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的考生,除满足(1)-(5)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的考生,除满足(1)-(5)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本科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8)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的考生,除满足(1)-(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学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人数比例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2022年11月20日之前将加盖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4/9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我校2023年将在部分全日制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3年将在部分全日制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备注)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11)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12)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时须提供新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及以上的有效成绩单。
(13)报考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的考生,须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时须提供新TOEFL成绩92分及以上(写作成绩高于22分)、或雅思6.5分及以上(写作成绩高于6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或六级通过的有效成绩单。
二、南京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南京大学报名确认
一般为2022年11月上旬,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名点公告。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阶段向我校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日之前将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因我校考点(代码3201)容纳有限,原则上只接受报考我校并且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我校考点参加考试:
a.就读高校在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b.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往届生;
c.能提供本人2022年近3个月及以上南京市社保缴费记录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往届生。
四、南京大学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3、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南京大学复试录取
1、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具体按照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2、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以下简称“思品考核”)。复试相关要求,我校将另行通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六、南京大学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2、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专业有:金融025100、审计025700、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公共管理125200、应用心理045400、新闻与传播055200、工程管理125601、戏剧135102。
5、对于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我校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本人签定定向协议。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8、若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七、南京大学联系方式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南京大学行政北楼9楼911室邮编:210023,电话:025-89683251Email:njuyzb nj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地址:http://yzb.nju.edu.cn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以上就是有关【2023年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的全部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咨询,请大家持续关注高顿在职考研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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