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发布!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的社会工作专业以及公共管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20000元/年。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学制、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等重要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3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发布!报考详情
一、拟招生人数
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265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社会工作以及公共管理专业。北京城市学院实际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将在国家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上线生源数量和招生专业培养条件确定。
二、学习、就业方式及学制
(一)学习、就业方式
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仅招收英语语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是指学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是指学生进行非脱产学习。关于学习方式的详细解读,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制
社会工作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制均为2年。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城市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详见北京城市学院复试通知公布)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北京城市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北京城市学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北京城市学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除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四、报名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北京城市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报考北京城市学院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北京地区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和要求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在京报考北京城市学院的考生请选择“北京城市学院考点”,请考生关注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考点公告,自行了解北京城市学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2)其他各省市的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安排和要求,请参见各省市研招主管部门通知。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以核对学历证书为主;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以核对学位证书为主)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同第2点)、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7.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8.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北京城市学院公告。
2.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于规定时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5.考试科目:详见《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专业目录》。
6.考试大纲:详见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大纲》。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北京城市学院自行组织。
7.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中旬在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六、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底至4月中旬,考生须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陆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有关信息及安排。
3.北京城市学院在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北京城市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北京城市学院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复试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以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中药学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具体加试科目详见北京城市学院届时公布的《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5.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6.复试录取办法、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调剂
1.北京城市学院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北京城市学院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北京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北京城市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3.考生申请调剂前,请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4.未被北京城市学院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自2014年起,北京城市学院不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八、录取
1.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北京城市学院、用人单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协议。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北京城市学院、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北京城市学院、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北京城市学院不承担责任。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北京城市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北京城市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北京城市学院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北京城市学院体检要求。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北京城市学院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不论录取类别是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均为2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审核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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