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同学

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1.诉讼时效的及时抗辩,当事人一审未提出诉讼,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基于新证据证明的情形除外。这个“新证据”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展开
来自 南同学 的提问 2019-09-13 23:17:40 阅读1203

南锡歌同学,你好,关于诉讼时效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预先放弃无效怎么理解? 我的回答如下

准注会同学,你好

这个是否属于新证据要法官判断,民事审判遵循“自由心证”原则,对于证据的判断和采纳由法官遵照规则自主决定,所以新证据考试不会让你判断,我们教材上也没有展开去讲。

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你可以主动适用,但是不能主动放弃。

勤奋的同学,请继续加油哦~~

以上是关于诉讼,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