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同学
向银行借款,抵押房子作为担保,抵押权是以登记生效;如果是质押,也是以登记生效,不动产不可以转移占有,这两种担保权有什么区别吗?
展开H同学: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你好~
不动产抵押权采登记生效主义,动产抵押权采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抵押权不需要转移占有,动产抵押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动产质押需要转移占有,动产质押质权自出质人将质物交付质权人时生效,这几种担保物权的最大区别在这里。
勤奋好学的准CPA同学继续加油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并不多!
展开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