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鲁同学,你好,关于借款人没约定支付利息,为什么法院还应当支持?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准CPA宝宝,我们又见面啦。
对于逾期利率,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了借款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有约定借款利率,但是没有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率可以按照借款利率处理。
小法师老师这么解答,同学可以理解吗?老师非常看好同学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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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