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同学

基于收入准则,这个从授予客户知识产权的角度去思考吗?

求解这个问题

来自 P同学 的提问 2021-04-12 18:17:54 阅读311

P同学: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呀~

基于收入准则,老师的见解是:这个从授予客户知识产权的角度去思考。智能联网模式下,符合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原因如下:(1)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从事对该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华为公司为了持续未客户“高清地图”、“道路协同”等必然要持续进行相应的研发等活动。(2)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华为公司的这些后续活动必然会为客户带来更好的体验。(3)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华为公司后续也没有再向客户转让任何商品。单车智能模式下,老师更倾向于按时点确认收入。老师不太明白这个OTA具体是是什么,要判断这个OTA是客户来说是否重大,如果构成了单向履约义务,老师的观点是将软件和后期的升级服务按照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后期对OTA进行分期确认收入。如果是保证类保证,则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确认销售费用和预期负债。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还有疑问的地方,请继续追问探讨,*^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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