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同学
1、对于撤销、撤回,要约和承诺有没有总结? 2、我感觉CD类型是一样的啊,不都是明码标价希望和他人。性质太相似了,怎么区分 3、D选项解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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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理由同学,你好,关于经济法基础对于撤销、撤回,要约和承诺有没有总结?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1.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是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一旦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2.选项C:属于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餐品价目表是出版社希望对方在看到价目表之后给自己发出要约,因此是要约邀请。选项D: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在格式条款无效情形中有列示哦~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基础,经济法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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