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同学
请问在超级优先权的原则部分第二条里所说的“优先性甚至可回溯至办理抵押登记前十日”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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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就是从登记日向前推10天(回溯就是往回追)都是享有优先性的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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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的意思我明白,但是我觉得它能被称为超级优先权是因为它能够因为这个十日内的登记而比抵押权人优先,而不是因为它的优先性可以回溯到登记日的十天前啊,所以我觉得圈2这句话的因果关系不是很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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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这个优先体现在交付后十日内登记,是可以对抗在先的抵押权人的,这种情况是以前从未有过了,被称为超级优先权。同学也不必太纠结,理解这个权利的含义,能做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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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和贷方的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是收入或支出。借贷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可以分为:资产类账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多借多贷指的是多个科目的借方同多个科目的贷方发生的对应关系的会计分录。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会造成账户中对应关系不清楚,并且不应将不同类的经济业务合并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一般说来,在会计中有六大类科目,即资产类、负债类及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及利润类。所有者权益类目同负债类科目,“借”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贷”表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