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学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不应该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吗?

税法上按175%加计摊销,那帐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不应该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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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同学 的提问 2021-04-15 22:22:46 阅读433

王同学:

春影同学,你好!


确认递延所得税是因为当期多交往后少交,或者当期少交往后需要多交。如果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就一项需要确认暂时性差异影响的资产而言,其实会计上确认的所得税总额和税法上确认的所得税总额是一致的,确认递延所得税是在一个更长的时间跨度内实现平衡。


无形资产加计175%入账是税法上的税收优惠政策,意在鼓励创新。当期企业并没有多交税,但是往后可以多扣税。总体上,税法上允许扣的利润是比会计允许扣的利润要多75%的,不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的逻辑。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如果还有疑惑欢迎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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