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同学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吗?

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算

来自 阿同学 的提问 2021-04-16 14:46:29 阅读2508

阿同学:

勤奋的同学,你好。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不需要扣除已宣告未发放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即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即=(卖出价-买入价) /(1+6%)X6%

所以这里卖出价是240000,买入价是20•10000=200000,然后增值税就=(240000-200000)÷(1+6%)×6%=2264.15(元)


如果同学都很明白了,麻烦帮老师点个五星好评哦,感谢~

祝你早日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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