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同学

会计从业此题,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属于不可抗力?

老师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属于不可抗力,在诉讼时效中止那里做题的时候,债务人因交通事故没有及时还钱,题里交通事故就是属于不可抗力,诉讼时效中止了,为什么这里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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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q同学 的提问 2021-04-16 16:11:11 阅读376

qing同学,你好,关于会计从业此题,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属于不可抗力?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1、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中,法定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同学所说“债务人因交通事故没有及时还钱”应不属于中止事由,如同学说想表达“债权人因交通事故没有及时要钱”此时属于上述情况(5)

2、不可抗力侧重于强调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在经济法的考试中我们所说“不可抗力”主要指的是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这样好理解吗~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继续加油呀~(*^▽^*)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从业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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