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学
甲公司和丙公司作为主体出及赠与乙公司股份给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什么属于乙公司的股份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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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同学,你好!
甲公司和丙公司均是将乙公司的股份出售或赠与员工持股平台,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获得乙公司职工的服务,乙公司的职工是服务于乙公司而非甲公司或丙公司,股份也是乙公司的权益工具,所以满足乙公司的股份支付的条件。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如果还有疑惑欢迎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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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勤奋的同学,你好。发行股票取得的价款是不能算作收入的,要作为股本,相当于购买者对公司的投资,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祝你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