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学

甲和丙作为主体出及赠与乙股份给乙员工持股平台,为何属于乙的股份支付?

甲公司和丙公司作为主体出及赠与乙公司股份给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什么属于乙公司的股份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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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陈同学 的提问 2021-04-17 11:44:04 阅读1392

陈同学:

黎明同学,你好!


甲公司和丙公司均是将乙公司的股份出售或赠与员工持股平台,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获得乙公司职工的服务乙公司的职工是服务于乙公司而非甲公司或丙公司,股份也是乙公司的权益工具,所以满足乙公司的股份支付的条件。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到同学,如果还有疑惑欢迎追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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