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同学

列示时不用减收益加损失吗?

列示时不用减收益加损失吗?

来自 段同学 的提问 2021-04-20 22:15:13 阅读369

段海潮同学,你好,关于列示时不用减收益加损失吗? 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由于加损失-收益针对的是金融的部分,而这个题目中金融的部分在还有财务费用的80万元,而投资收益50万元是来自于长期股权投资也就是经营的收益,所以是算在税后经营净利润里面,这里的财务费用就不用减掉这一部分的收益了。

希望老师以上的解答能帮助到你,继续加油哦~早日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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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同学:

我的问题是,税前经营净利润列示的时候,为啥也没减50?只是计算税金的时候减了,我理解的是,税前经营净利润 应该列示1730-50=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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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海潮同学,你好,关于列示时不用减收益加损失吗? 我的回答如下

因为1650是利润总额,利润总额在计算的时候就已经把50万元的投资收益考虑进去了的,不用单独再计算一遍。所以也就不用再用1730-50=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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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同学:

要这样的话,利息费用也不用调整了,因为也是包含在利润里的。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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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海潮同学,你好,关于列示时不用减收益加损失吗? 我的回答如下

因为管理用报表是将经营和金融区分开了的,而利息费用属于金融类的损益,并且站在管理用报表的角度,利息费用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因此需要考虑所有的金融损失和金融所以,所以才需要用利息费用+金融损失-金融收益,得到的是一个广义的利息费用也就是广义的金融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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