轲同学
1月份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5000万元,并约定当月交付;然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份竣工,5月份办妥了验收手续。该仓库在甲企业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原值为8000万元(含地价款)计算印花税为何只考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额而不考虑固定资产的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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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考的同学你好啊~
印花税对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金额,对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分两种情况,①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②其他账簿按件计税。所以固定资产的金额不是计税依据。
每天学习一点点,坚持一定会有收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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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老师已回答
认真努力的同学你好:被动稀释从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说明已经跨界,差额是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的。希望以上的解答可以帮助到你,祝学习顺利,逢考必胜!
盈余公积算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全文共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