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同学

这样这样就违反了谨慎性原则,人为增加当期损益没有逻辑吧?

老师,会计实务中是不会发生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折旧年限的,这样就违反了谨慎性原则,人为增加当期损益了。没有逻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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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入同学 的提问 2021-05-02 07:17:21 阅读630

入心里同学,你好,关于这样这样就违反了谨慎性原则,人为增加当期损益没有逻辑吧?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

两种不同法律法规,两种不同规定。比如税法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极端情形是可以在购入当期一次性扣除,这属于加速折旧的极端情形,属于税收优惠。但是会计上按预计可使用年限正常提折旧,没有问题的。

你理解一下?有疑问继续交流,加油!

以上是关于损益,当期损益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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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同学:

老师,如果税法都允许一次性计提折旧,那么根据谨慎性原则,费用是孰早确定的,会计肯定也是一次性计提折旧了,而不会分期摊销,这样人为增加当期损益是违反会计政策的。所以不可能出现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折旧年限的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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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同学:

同学你好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当中的谨慎性原则确实是对的。但是之前老师也说了,税法有税法的考虑,会计有会计的考虑。

本身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会计也一次性扣除,这个其实不是这样的哈。


我们会计在考虑谨慎性的时候,也要考虑经济实质呀。会计下,很重要的一点是遵循经济实质。我们具体使用什么折旧方法、具体估计多少折旧年限,最根本的还是要回归到未来资产的消耗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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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芊同学
老师,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谨慎性原则。那为啥将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就不是谨慎性原则了,两个都是计提损失
孙老师
您好,处置固定资产就是卖固定资产,不属于减值准备
D同学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为什么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习老师
你好,首先要明白折旧的原理。折旧也就是一样资产在固定年限内收回必要的成本投资,而对于企业来说,寿命本就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凭什么去认定资产的寿命,所以说资产的寿命都不确定,折旧年限更是牵强,从会计谨慎性考虑,不过是实现财务管理的原则性匹配
H同学
依据谨慎性原则的规定会计核算可以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句话叔对的吗?
P老师
不对!应该是会计核算可以将预计很可能(大于50%)发生的费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谨慎性要求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预计负债等都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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