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同学

这里是不是讲错了,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可否解释下?

这里彭老师是不是讲错了,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怎么是1月1号合同签订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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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闫同学 的提问 2021-05-02 12:30:52 阅读382

闫同学,你好,关于这里是不是讲错了,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可否解释下? 我的回答如下

认真的同学你好:

这里彭老师44分钟的案例,意思是1月1日张三要还钱了。是债务到期的日子。

祝学习愉快~有疑问欢迎继续追问

以上是关于借,借款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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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同学:

老师,是上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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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同学,你好,关于这里是不是讲错了,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可否解释下? 我的回答如下

这里张三是自然人,甲公司是法人,不属于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而且合同一般成立即生效哈。

以上是关于借,借款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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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同学:

明白了,自然人之间借贷才是实践合同,要交钱才算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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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同学,你好,关于这里是不是讲错了,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可否解释下? 我的回答如下

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把东西给对方时,这个合同才成立。

以上是关于借,借款合同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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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p同学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朱老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以交付内合同标的物为合同容成立要件。
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
实践合同是与承诺合同相对应的,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承诺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
在区分实践合同和承诺和同时,还要具体分析。比如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自赠与人向受赠人提供赠与物时成立,属于实践合同。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赠与合同,如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属承诺合同。
小同学
动产质押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权利质押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请高手来讲解一下吧
刘老师
诺成合同只要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合同,所以无论是动产质押合同还是权利质押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不同的是,动产质权要在质物交付时才成立。而权利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徐同学
为什么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的或者实践性合同
陈老师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赖物的交付。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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