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同学

根据法律基础a选项为何是错的?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错哪?

老师,想问一下,a选项为什么是错的?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错误,为什么?

展开
来自 江同学 的提问 2021-05-20 16:58:53 阅读799

江干同学,你好,关于根据法律基础a选项为何是错的?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错哪?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直接有效。选项A,受赠电脑的行为属于纯获益的行为,直接有效~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江同学:

老师,王某赠送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待法定代理人追认是吧?

展开

江干同学,你好,关于根据法律基础a选项为何是错的?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错哪? 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的理解是正确的哦~

继续加油!有问题欢迎随时交流哦~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展开

原创声明:本问答内容由高顿学员及老师原创,任何个人和或机构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载或大段引用用于商业用途!部分内容由用户自主上传,未做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提供相关证据并反馈至邮箱:fankui@gaodun.com ,工作人员会在4个工作日回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其他回答
周同学
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和不合法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不是不分合法不合法 有效 无效 效力待定还是可撤销吗?
姜老师
你好!只有合法的才叫民事法律行为哈。 拓展资料: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周同学
受胁迫而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吴老师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恐吓等不法手段对他人思想上施加强制,由此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因受胁迫而作出意思表示,其意思表示并没有产生错误,受胁迫人在作出符合胁迫人要求的意思表示时,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只是这种意思表示的作出并非基于受胁迫人的自由意志。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胁迫及其效力作了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1项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总则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行为人以胁迫手段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孔同学
效力待定是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送人的东西,无行为能力赠送无效,限制就是效力待定吗
Y老师
同学您好!效力待会是指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
孔同学
同学您好!这要看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认不认,代理人认的话,该行为是有效的,不认的话,该行为就无效。
cpa
欢迎使用高顿问答平台
选择感兴趣的项目
找到您想看的问答
金融类
ACCA
证券从业
银行从业
期货从业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基金从业
国内证书
CPA
会计从业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其它
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