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同学

请问预告登记不属于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吗?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预告登记不属于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吗

来自 黄同学 的提问 2021-05-21 10:11:10 阅读415

黄玮同学,你好,关于请问预告登记不属于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吗?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在登记的类型里面进行了讲述,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不属于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希望以上的回复对你有所帮助,祝早日取得CPA~

以上是关于权益,不动产所有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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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高同学
关于股权分布。能详细解释一下吗
胡老师
股权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证明,股东有两种,一种就是散户的股权,但同样也是股东,但是是小股东。一种就是董事局的股东的股权,因为他们会无时无刻控制,和观察自己公司的股票,预防被收购的动作,股权可以说是上市公司的生死簿,也就是说谁有了公司的股权30%都已经是不得了了,足可以进入董事局了
Q同学
晕了,完全看不懂。有老师可以详细解释一下吗?
吴老师
同学您好,这是期末对增值税三级科目的结转,进项税额转出,是记入了进项税额以后,由于某种原因不可以抵扣,所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贷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减少了,
Q同学
在结转的时候,需要把这个科目转平,所以转到借方贷方科目就用转出未交增值税 同样的进项税额,在借方期末的时候也要把这个科目转平,转到贷方对应科目也是转出未交增值税
吴老师
这样写你就容易明白一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T同学
哪位大哥给解释下根据物权法 动产抵押未做登记 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请详细解释下谢谢
冯老师
合同绝对有效。
新物权法已经明确区分了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登记属于物权行为,它的后果是导致物权变动(债权人取得抵押权),跟抵押合同效力没有任何关系。以前担保法关于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条文已经彻底被废了。
至于抵押物没有登记,债权人怎么实现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啊,因为抵押合同生效了啊。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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