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同学

扣除费用扣除标准为6万元,所以业主工资就不得再扣除了?

A选项为啥不可以扣除

来自 空同学 的提问 2021-06-21 07:40:28 阅读1105

空灵传响同学,你好,关于扣除费用扣除标准为6万元,所以业主工资就不得再扣除了? 我的回答如下

勤奋的同学,你好!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既然扣除费用扣除标准6万元,那么业主工资就不得再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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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c同学
企业计税工资扣除标准和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宋老师
根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二十条 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请教:上述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是多少?各个地方有差异吗?北京和山东的扣除标准是每人多少?税务局是在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才涉及这方面的问题?望了解的答复!
白同学
一个人同时取得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是,5万一年和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在经营所得里面扣除了就不能再工资薪金里面扣除了是不是?还有投资者经营所得每个月自己领了工资,为什么就不能扣除6万一年的费用了呢?
侯老师
在经营所得里面扣除了就不能再工资薪金里面扣除了,只能扣除一个哈
白同学
还有投资者自己领了工资,就不能扣除6万一年的费用,能解释下吗?
侯老师
经营者的工资一年按6万元也就是5000*12呀,这个也不能重复扣除
陈同学
请教企业所得税扣除中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周老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云同学
兼职律师从律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由律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税款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按全部应税所得直接确定适用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为什么代扣税款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沈老师
你好同学:目前的规定是这样的,兼职的人员要年底汇缴,所以目前不再扣除,其它的费用,事务所的会计可能不知道你还有多少收入,所以年底时汇缴时多退少补。 如果懂了记得点结速 并评价哟。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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